昆明6月7日 雲南保山騰沖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获悉,近日,騰沖警方查处一起强迫交易案,拘留涉事导游一名、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4000余元。
6月2日13時許,群衆撥打110報警稱:有遊客與導遊在某玉石賣場發生糾紛。接警後,騰越派出所巡警、旅遊警察大隊民警相繼趕赴現場,控制現場局面、避免事態升級。隨後,旅遊警察大隊開展調查取證工作。
经调查,导游李某带团到雲南旅游,6月2日上午,旅游团进入騰沖某玉石卖场消费,在卖场内,李某多次以诱骗、强迫、威胁等方式要求游客购买翡翠产品,致使多名游客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购物,游客丁某因此与李某发生争吵、撕扯,致使丁某颈部、臂部受轻微伤,此过程被游客全程录音。

目前,導遊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,無意購買商品的遊客已經成功退貨。
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、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,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,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、拍賣的,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、企業的股份、債券或者其他資産的,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,情節嚴重的行爲。民警介紹,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以暴力、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这些导游强迫游客购买商品的情况往往发生在低价团里。低价团之所以低价,是因为钱都要等着后面来收呢。
根據《旅遊法》第三十五條規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,誘騙旅遊者,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。旅行社組織、接待旅遊者,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。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,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,要求旅行社爲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,或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。
华侨城旅行社官網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,不要贪图低价跟团旅游,低价的背后,往往都是意想不到的“额外消费”。旅游出行请选择正规品牌旅行社,让您的旅游真正是优质的旅游。
华侨城旅行社官網摘编